| 在成为被告,他感觉很冤枉。
“我写欠条是为了让医院救人,医院有救死扶伤的义务。”樊钢说,他只是个打工者,没有为伤者出钱治疗的义务。樊钢认为申清河告错了对象,他应该向两名接受治疗的农民工要钱。
“签了字不算数那还有信用么?”法官问樊钢,樊钢不作答。法官随后对他解释说,按照法律规定,谁签字就应该由谁来还钱,“如果你认为这笔钱应该由包工头支付,那么可以再找包工头去追要。”对此,樊钢不认可,他始终认为申清河告错了人。
因调解不成,法院将择日宣判。
记者在庭后采访了樊钢,他说,从送伤者到医院一直到成为被告,他都感觉很冤枉。他说,他的姐夫一车人出车祸后,他被电话叫去了现场。之后,他在半夜义务送两名伤者去医院。“当天预付的2000元押金还是我的呢,到现在也没人给我。”
对于在欠条上签字后不还钱一事,樊钢说,签字的时候,他没想这笔钱要由他来还,因为不关他的事。他认为,所有这些钱都应该由他的姐夫支付。但出车祸后,他的姐夫被摘掉了脾,住院花了很多钱,因此无力偿还申清河。
樊钢说,他也知道申清河做担保是同情农民工,是救死扶伤,值得表扬。他解释说,申清河老给他打电话,他也着急,年前他还曾和他姐姐商量把欠医院的钱清了,但家里真的没钱。“有钱的话,我们一定会还的”。
■对话医生
“以后还会为患者担保”
记者:您做医生多少年了?
申清河:我1990年开始到医院工作。
记者:以前也给急救患者做过类似担保么?
申清河:在我们部队医院,医生给急救病人做缓交押金担保的情况很普遍,尤其是外科病房住院的伤者,来的就是急的,家属带的钱很多都不够。为了争取时间救治,我们基本上都会给钱不够的病人做担保。
记者:以前遇到过患方拖欠费用不给的情况么?
申清河:我工作十几年来,从没遇到过。很多患者家属都在病人出院前就把钱交了,不交也出不去。这次主要是因为我在他们出院时做了担保。
记者:您当时是怎么想的?
申清河:我想他答应好好的,也写了欠条,应该会还的。
记者:对于樊钢的做法,您有怨恨么?
申清河:怨恨倒谈不上,但很生气。我能理解他家的困难,但不理解他避而不见。3800多元钱,也不是特别多,他家不至于一点都还不上。
记者:以后遇到病急的患者带不够钱,您还会给他们做担保么?
申清河:还会的,在医院外科,时间就是生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