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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推行医学检查互认制度
http://www.jlws.org.cn/  2007-07-13 09:03:22   吉林卫生厅
  医学检验和影像学检查,是疾病诊断的重要手段,也是医疗服务中费用较高的项目。为避免重复检查、重复花费,进一步减轻患者负担。落实民生行动计划,切实解决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问题,长春市在市直属医疗机构中实行了部分医学检验结果和医学影像检查结果互认制度。检验项目有肝功能、肾功能、血常规、尿常规、免疫项目、血脂、血糖予以互认;平片如X线摄影、CR检查、DR检查、CT检查、MRI检查相互认可。

  首批医学检验项目报告、医学影像检查平片相互认可单位共有市中心医院、市儿童医院、市中医院、吉林省肝胆病医院、市妇产科医院、市传染病医院、市心理医院、市人民医院等9家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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