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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主岭市妇联在社区举办《艾滋病防治条例》暨《吉林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宣讲会
http://www.jlws.org.cn/  2007-05-09 10:37:41   吉林卫生厅
为进一步贯彻实施《艾滋病防治条例》和《吉林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提高基层妇女群众法律意识,公主岭市妇联于4月29日,在岭东街道兴盛社区举办了《艾滋病防治条例》暨《吉林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宣讲会。岭东街道办事处及兴盛社区巾帼红丝带爱心俱乐部志愿者和妇女群众120人参加了宣讲会。

  宣讲会由社区主任贾丽华主持。吉林景学律师事务所律师高广权做了《吉林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专题宣讲;公主岭市防艾办副主任黄新国做了“艾滋病预防知识”专题讲座,讲座结合社区居民和妇女的特点,有针对性地讲解了艾滋病防治知识、艾滋病自愿检测及国家关于艾滋病防治工作的方针、政策等,使广大社区妇女群众充分了解了艾滋病的基本知识、传播途径及如何预防的相关知识,消除了对艾滋病的恐慌,增强了自觉参与宣传干预工作的热情;公主岭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刘丽新结合社区妇联组织开展艾滋病防治“面对面”宣传教育活动,宣讲了《艾滋病防治条例》,对《条例》制定的背景、颁布实施的意义及贯彻中应把握的要点做了详细的讲解,并就妇联系统艾滋病防治宣传“三进入”(进村屯、进社区、进家庭)、创“四无”社区(创建无吸毒、无艾滋、无暴力、无辍学社区)活动做了安排,使与会妇女群众受到了深刻教育;岭东街道妇联主席马丽华对社区艾滋病防治工作做了具体安排。

  宣讲会后,公主岭市防艾办进行了血样采集,市妇幼保健院妇女健康义诊医疗队为社区妇女进行了免费健康体检。
  宣讲会下发《艾滋病防治条例》、《艾滋病防治知识》、《妇女维权手册》等500余册,各种宣传挂图、宣传单150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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