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实施五周年,“劳动者健康与企业社会责任”是今年宣传活动的主题,“农民工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是重点宣传对象。开展针对企业法人代表或负责人的职业卫生知识培训是我省宣传活动的重点内容之一。省卫生厅与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联合组织师资,省卫生厅、省国资委组织人员于
4月24日在豪龙饭店举办了为期一天的企业法人代表或负责人职业卫生知识专题培训。
省卫生厅卫生执法监督处周振元处长出席了培训班开幕式并致辞。共五十余家企业负责人和在长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职业卫生监督员、省职业病防治院相关科室人员共
78人参加了培训。此次培训邀请了省职业病防治院副院长张洪信、相关科室科长徐雯、张毅南、陈彬,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职业与放射卫生首席专家刘军,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工伤保险处副调研员刚卫东就职业病防治相关法律制度和科学知识进行了讲授。各位授课教师围绕《职业病防治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重点讲授了我国职业病防治和工伤保险工作方针、企业所承担的社会责任,并结合重大职业病危害案例和违规企业教训以案说法,传授职业病防治法规和职业病防治科学知识。
此次培训要求企业管理者不仅要接受培训,提高职业病防治法制观念,还要组织员工培训,提高劳动者防治职业病的自我保护意识。此次培训针对性强,内容丰富,强化了企业在职业病防治中的责任主体地位。培训期间,向学员发放了多种多样、制作精美的《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材料,有翻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单行本,有职业病防治科学知识宣传折页,还有宣传挂图和年历卡等。学员表示收获很大,希望有更多的机会参加这样的培训,表示回去后要组织员工培训并进行《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