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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安全监管的体制之痛
http://www.jlws.org.cn/  2007-04-18 14:29:26   不详

   药品安全,再度成为全社会的焦点话题。自卫生部8月3日连夜发布紧急通知,停用上海华源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华源生物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欣弗”之后,截止到5日下午4点,全国共收到使用“欣弗”不良事件报告81例,涉及10个省份,其中报告死亡病例3例。      

      而此前一天,全国正式报告的同类不良反应病例数是38例。上述数据表明,由“问题欣弗”所引发的又一次全国性用药安全恶性事件,其所已经发生的及潜在的可怕后果,可能比国家卫生行政部门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预评估要严重得多。  

      在“欣弗”成为问题之前的短短一年多时间内,相继发生或被媒体揭露的引起全国性震惊的药品使用安全事件,还包括“齐二药假药事件”,“台州千万元假药大案”,“致命哮喘假药事件(涉及‘哮喘灵’等15种致命假药)”,以及“巨能钙被检出含有双氧水(易致癌)风波”。上述大案,每一次都弄得百姓心情紧张,每一次都搞得卫生行政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手忙脚乱,疲于应付,每一次都使党和政府的形象受到重创。从一般日用商品的造假到人命关天的药品也敢造假,其实恰是事物发展变化的一般规律。同理,对一般性造假一打20多年而成果乏善可陈,在同样的打假及监管体制下,以及同样的打假社会生态下,要想有效监控食品药品的安全,也是很难大收实效的。  

      药品安全,首先表现为百姓担惊受怕之“痛”,政府监管之痛。但究其“痛”之本源,说到底是监管体制之痛!  

      先说监管的透明度。以“齐二药假药案”为例,尽管7月中旬已对涉案责任人做了相应惩处,但此案究竟查出些什么问题,查到了何种程度,有多少人涉案及涉案程度,全国有多少患者受到伤害,对受害人作何种标准的赔偿或补偿,有没有发现制假者与监管者之间的“说不清”等等,为何迄今不对社会作清晰地交代,为何新闻后续报道断了线?凡此种种,监管信息的不透明,就不足以让社会和老百姓相信政府相关机构的监管是真刀真枪真干,就不足以对同样可能存在造假的其它制药企业的法人及相关人员造成震慑和压力,就不足警醒监管者自身清廉和勤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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