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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央视的焦点访谈讲了一个相当意味深长的故事,原本是治病救人的药品,却成了致病害人的病源。令人痛心和叹息。
我们来分析一下,了解药品的来龙去脉,看看在哪几个环节会发生问题,从哪几个方面可以避免害人药的生产和流通。
从节目中得知,生产那种药的单位必须具备GMP的资质,那么我们可以德出一个结论,制药企业是具备GMP资质的,生产的药品已经流通使用了。那么这个资质是谁给的呢?是怎么批准给了这样一个企业,带来的问题药品导致社会危害。很显然,这不仅仅是制药企业瞒天过海可以做到的,监管机构的环节出现了问题,监管制度和执行手段不能完全作为。
此外,在药品的生产过程中,一定会有严格的检验标准,而且应该会有成品的安全试验,如果能在药品流通前发现和杜绝隐患,那么我们的民众就不会受到伤害,那么问题又出现在企业的经营管理。如果企业的生产检验标准完善,并且执行到位,那么就不会出现治病的药品在致病。
在药品流通的过程中,是不是经销商也应该多一个法宝来验证企业的资质和药品的质量呢,同时兼顾利益和责任。
而最终使用药品的医院,把药品送入病人身体的最终执行机构,是不是也应该多一个药品的审核法则和抽样试验的这样一个环节呢。真正得到妙手回春,药到病除的锦旗。
人命关天,岂能儿戏。其实解决问题的关键,在每个环节的当事人的道德水准和责任心。--人品贵于商品,卖药不卖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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