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了"城站院区眼科",又在门诊大楼8楼国际保健体检中心下设了眼科。IBC公司认为,这对双方共同投资的浙益眼科中心形成了直接竞争关系,是违约行为,提出抗议。但是浙一并未采取相应举措。
2006年4月至2007年5月,IBC公司多次书面向相关部门反映情况,并在浙江省外商投诉中心进行了投诉。
2007年6月与8月,双方在浙江省外经贸厅与浙江大学医学院的牵头下举行两次联席调解会议,均未达成最终解决方案。
2007年8月底,浙益医护人员大批量辞职,最终发生了浙益"员工辞职风波"。
2008年3月19日,记者来到浙医一院问询处,表示想看眼睛,导医说"上8楼"。楼层指示牌上,8楼有"眼科"字样,9楼则是"国际保健体检中心眼科"。至8楼,"眼科"区域内,是眼科普通门诊,9楼则是眼科专家门诊。
对于浙一目前存在的眼科,顾国煜表示:"8楼、9楼的眼科是城站院区眼科在门诊大楼的分设,我们从来没有设置独立的眼科。"
顾国煜所说的"城站院区",是2005年国有大中型企业被要求主辅分离时,铁道部将杭州铁路中心医院成建制移交浙江省管理,铁路中心医院成为浙医一院城站院区。
"当时是’成建制’移交,铁路中心医院本来就设有眼科,所以浙一保留了城站院区的眼科,这是政府指令行为。"顾国煜说。
白杰夫则指出,合约中有"不再设置与中心业务相竞争的项目"的条款,在浙益2004年的董事会上(2005年召开),浙医一院方董事曾就城站院区眼科的开设提出协商,IBC方董事表示,如果开设要交由浙益统一管理,但双方未达成一致。此后,浙医一院方面的董事再没参加过浙益的董事会。而浙一的眼科"越开越大",尤其是同处一地的门诊8楼的眼科。
主权之争
记者查阅了浙益的董事会记录,发现2005年以前,双方的合作似乎并无不快:1996年浙益成立时,是"浙江省城市医疗改革试点",浙一方的历任董事(浙一院长及书记)对浙益的评价都是正面的,认为合作引进了国外的先进管理和技术,加快了医院的进步。
白杰夫表示,前十年,双方合作愉快,从收益上说,浙一还略占多。
按照合约,浙益总收入的13%作为房租水电和管理费支付给浙医一院,7%作为管理费付给IBC,税后净利润30%归浙一,70%归IBC。
根据浙益提供的数据,至2005年,双方合作十年来,共分配管理费和利润8786万元,其中浙一获得52%,IBC获得48%。
2006年浙益总收入4462万元,同年,浙医一院的总收入是12.7亿,2007年是14.3亿。但是浙一每年从浙益获得的700万~800万元管理费及利润,相比浙一每年几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