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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所公然销售过期药品 药店随意出售处方药
http://www.jlws.org.cn/  2007-09-19 13:38:54   烟台日报 【

 从17日开始,烟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始对药品市场展开拉网式突击检查,为期4个月的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拉开帷幕。记者随烟台市药监局执法工作人员对市区的部分药店、诊所、医院等医疗单位进行了突击检查,在检查中也发现了存在许多问题。 
 
  诊所 销售过期药品

  在西南河路附近某诊所,赫然摆在柜台上的板蓝根颗粒,药品盒上分明写着有效期截止到2005年5月,当执法人员问及药店老板这些过期的药品为何还在销售,老板称:“这些药我们只是放在那里,没有收拾,一般不卖的。”在该诊所,执法人员还查获了有效期至2006年4月的呋喃唑酮片以及有效期至2006年11月的复方氨酚烷胺胶囊。

  在烟台市区某学校卫生所,执法人员发现了有效期止2007年5月的益母草膏、有效期止2006年8月的马来酸氯苯那敏片等。对此,执法人员将这些过期药全部没收,待统一销毁。该检查小组组长、蓬莱市药监局副局长王有明告诉记者:“每一种药品都有它的有效期限,过了这个期限,药品不仅不能发挥治病的效用,而且还会危害身体。

  随后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很多市民对于过期药品的危害并不十分清楚,而且很少注意药店开出药品的有效期限。

  药店处方药随意卖

  按规定,处方药必须凭处方购买。然而,在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市区部分药店、诊所的处方药在购买时无需处方就能购买。

  18日上午,记者再次跟随执法人员进行了暗访。在北马路一家药店,当执法人员提出想买一盒联邦止咳露,营业员立即从处方药柜台里拿出该药递给执法人员,并表示“不用处方”。随后,执法人员又暗访了市区部分药店,发现很多药店都可以不用医生处方就能买到处方药。一家药店负责人甚至直言,“设处方柜主要是为应付检查。”

  药品验收记录不全

  按照有关规定,药品销售、使用单位在进货时应该通过合法渠道进药并严格填写药品验收记录。然而,执法人员检查过程中发现,很多药店、诊所负责人提供不出药品购进货验收记录。

  在三站附近一家药店,当执法人员要求药店负责人出示药品验收记录时,药店负责人竟然抱怨:“做药品验收记录太麻烦,店里药品这么多,一个个记录怎么记的过来?”。执法人员依法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了处罚。

  烟台市药监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他们将继续对其他药店、诊所、医疗器械经营单位进行突击检查,对检查中发现存在问题的医疗单位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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