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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卖衣、网上购车……越来越多的“网上商店”风靡整个网络,消费者只需轻点鼠标,足不出户就能买到各式各样的商品,而且价格便宜,这就是很多消费者选择网上购物的初衷。然而,并不是所有的网上商店都是合法的,全国众多“网上药店”中,只有4家具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资质。消费者一不小心,就会让网上的“黑药房”“黑”一把。《市场报》记者近日对“网上药店”进行调查发现,网络购药在把方便带给患者的同时,也存在诸多风险和陷阱。
全国仅4家“网上药店”合格
近年来,网络购物的方便快捷已经深入人心,但由于药品的特殊性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在2004年7月8日发布了《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办法》中规定:禁止一切网上药品经营活动。
在第二年,SFDA又公布了《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从2005年12月1日起,具备相应资质的企业可以在互联网上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及个人提供药品交易。
当年的“开禁令”使许多“网上药店”如雨后春笋般冒了出来,患者可方便快捷的在各大“网上药店”中找到自己所需的药品。
可前不久,SFDA发布的一条消息,让很多消费者感到诧异——全国成千上万的“网上药店”中, 具有资质、可售非处方药的只有4家,处方药网上不允许销售。这4家网站分别是:辽宁盛生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北京京卫大药房、上海华民大药房和北京金象大药房。也就是说,目前除这4家获批的网上药店外,其他的网上药店销售药品都是违法的。
《市场报》记者从国家药监局获悉,目前从事药品互联网交易分为两类:一类是药品的信息服务,一类是药品的交易服务,这两类必须经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
截至2007年7月31日,经过各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可以从事药品信息服务的网站有1211家。经过批准从事药品交易服务的网站现在全国只有9家,其中4家是药品零售的交易网站,只允许交易非处方药;其余5家都为第三方交易,不参与网上买卖活动。
无证网上药店仍在营业
虽然全国仅有4家网上药店获批,但当《市场报》记者通过“google”进行搜索时,仅用0.04秒时间便找出约73.2万项符合网上药店的查询结果,除了一些关于网上药店的报道外,很多网站都直接打出了“销售药品”的招牌,药品网上交易似乎已“蔚然成风”。
按照规定,网上发布药品信息必须持有《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网上销售药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