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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房托管”,首先须保证医院的基本利益,托管公司只是保持微利,同时挤出利润空间让给老百姓。这是一个从终端销售,倒逼医药公司与药品生产企业的链条设计。但它还不可能上升到可以推动医药分家的层面
经过了近两年的试行,南京市的“药房托管”将在南京全市三级医疗机构实行,占据南京市药品销售额六成以上的三甲医院药房也将被纳入其中。
这是来自11月2日,南京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新闻发布会上的消息。
南京市卫生局纪委副书记张利民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表示,南京市属九家三级医院的托管方案目前正在征求意见稿的阶段。大致的“药房托管”模式思路是,南京市卫生局成立采购中心,实行完全收支两条线;九家医院的药品采购在同一个电子平台上,医院不直接跟药厂、商业公司发生购药、结算的联系;买药的钱由医院汇到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中心再把钱汇到医药公司或者药厂。
南京药业药房托管公司总经理李海林则告诉记者,现在托管的医院只占到整个南京医疗市场的20%,大部分的市场份额还在三级医院手中。因此,把三级医院纳入“药房托管”以后,“药房托管”才真正足以搅动整个南京的医药市场。
不过日益看涨的南京“药房托管”,从它出现试点开始,就一直伴随着外界的质疑与争议。不论是对“药房托管”以后的药房销售定价,还是医院与医药公司的销售分成,抑或是外界从“药房托管”中期望看到的体制实践创新,这些都是争议的焦点。
无心插柳的“药房托管”
然而,出乎意料的是,张利民却向本刊记者表示,“药房托管”的设计初衷,本来却是南京市卫生局纪检部门用以打击医院、医生收受医药公司的销售回扣。
因此,时至今日,在南京卫生局内负责“药房托管”工作的,仍是纪检部门。但经过试行,这一模式事实上改变了医药销售与分利的既有格局,“药房托管”也因此同时被观察者赋予了特殊的定义,即对于医疗体制改革中“医药分家”的创新性尝试。
2003年,南京市栖霞区新建了一个卫生院——尧化医院,医院初期投入并不充足,药剂人员紧缺,医务人员配备也少。于是,尧化医院方面考虑把药房托管出去,由医药公司来代替经营。这样自己不需要采购,还可要求医药公司来配备药剂人员。
尧化医院当时选择了江苏省中医药科技发展公司作为托管主体。双方谈判的结果是,卖药的钱先放在医院,每个月底医院跟商业公司结账。
当时约定医院留下的分成为销售额的35%左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