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加价令”意见征求过程中,外资企业纷纷表示“在产品成本计算上不可一视同仁”;而内资企业因实力不足等原因,表达意见的声音不够响亮
“很快,非常快,这几天就会将第二次汇总的意见呈报国家发改委。”记者昨日从中国医疗器械行业协会获悉。
继国家发改委组织召开《植(介)入医疗器械流通环节加价率管理及购销价格监控办法(暂行)》(以下简称《办法》)行业意见征询座谈会后,更大范围的行业意见征询迅速在全国铺开。
目前,境外企业与美国先进医疗技术行业协会、美商会、欧商会的看法是一致的,即对通过流通环节加价和参考国外价格这样的价格干预方法持保留态度,对于实行国内流通环节加价率限制的办法中需提供进口口岸价的要求表示不理解。而记者从医疗器械行业协会获悉,境内企业将来遇到的问题可能会更尖锐。
外企迅速反应
“按暂行办法的规定,加价率是从一般意义上的‘批发价’来进行控制的,进口口岸价与此毫无关系,发改委说的‘仅仅作为参考,不会用在定价或按此控制加价率’的解释非常勉强。”美敦力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该负责人表示,希望透过商会与发改委有更充分的沟通,把高值医疗器械营销的特殊性和管理监控办法值得商榷的地方有一个坦诚的反馈。
实际上,早在一周前,中国医疗器械行业协会已经迅速在全国向涉及植(介)入类医疗器械生产经营的企业发出通知,就《办法》的内容进行意见征询。
当前,积极的沟通正在进行中。作为境外医疗器械供应商“代言人”的美商会、欧商会和美国先进医疗技术协会,正在着手对市场营销、技术发展等方面涉及的一切费用进行详细统计,协助发改委了解外资企业在华的实际情况。
“把不同医疗领域、不同疗法的技术发展、不同进口营运模式等多种高值医疗器械进行简单化控制不是最好的办法。现在招标和向公众定时公布建议零售价的办法将是协调价格的最有效方案。”美敦力上述负责人如是说。
由此,外方对此次植(介)入医疗器械流通环节规范性草案的积极介入可见一斑。
被忽略的成本
“现在反馈回来的还只是一部分企业的利益,境外企业有一个口岸价问题,但境内企业也有自己的问题。”上述中国医疗器械行业协会人士认为。
实际上,国内植(介)入医疗器械领域的高价产品市场,还是境外企业的产品占了较大份额,而境内企业中,产品上档次的也主要是合资企业,纯内资的植(介)入医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