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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民进中央副主席潘贵玉今天在接受中央台记者采访时说:尽快扭转出生人口性别比持续升高的被动局面。她说: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持续攀升,形势十分严峻。
虽然2000年以来,升高势头速度有所减缓,但仍保持上升态势。目前,全国31个省(区、市)中,只有西藏地区属于正常,出生性别比在110以上的有27个省(区、市),占全国总人口的92.82%。
从户口类型看,农业人口和农村地区更为严重。2005年全国农业人口出生性别比为121.97,非农业人口为113.24,农业人口比非农业人口高8个多百分点。2000年以来,农村出生人口性别比一直在122以上,城市为115左右。说明农业人口是导致出生人口性别比上升的重点人群。从胎次看,二胎以上怀孕时性别选择比较严重。2005年1%人口抽样调查结果显示,一孩出生性别比为108.41、二孩为143.22,三孩及以上高达152.88。
根据第五次人口普查结果,2000年0~9岁十个年龄组中男孩比女孩多1277万。除去自然多出的部分,有几百万女孩没有出生或出生后夭折,这些女孩的生存权利被其家庭剥夺。一些媒体曾经报道,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将导致男性择偶拥挤,并将全面影响未来社会经济文化等各方面。毋庸置疑,相对集中的单身男性群体缺乏正常的家庭生活,生理需求难以得到正常满足,部分人们的责任意识淡薄,行为缺乏自我约束,非婚性需求增加,增加了性犯罪的可能性,骗婚、买卖婚姻、性暴力、拐卖妇女和女童等丑恶的社会现象都有可能增加,对社会伦理道德造成冲击。以家庭养老为主要方式的农村人口,特别是经济欠发达的农村地区,其性别比升高将造成大批男性青年难以组成家庭,择偶困难与经济贫困叠加,阻碍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一批终身未婚的无子女老人“老无所养”,将加重国家社会保障的负担……这些现象有悖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基本要求,必然阻碍社会进步,影响社会和谐。
对此,胡锦涛总书记在2003年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上指出,要努力把握出生人口性别比的平衡。2004年再次指出,出生人口性别比是有其内在规律的,长期失调将会造成社会问题。要加强责任制,力争经过三至五年的努力,使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势头得到遏制。近年来,有关部门积极行动,做了大量工作,但其势头尚未得到根本控制。诚然,要根本解决这一问题并非朝夕之功,必须运用政治、经济、教育、法律等手段多管齐下、标本兼治,并做好长期打算。然而,鉴于目前存在的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