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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直评:个体早餐餐点不可“一禁了之”
http://www.jlws.org.cn/  2007-01-11 08:49:23   人民网-市场报 【

  近日,中国烹饪协会表示,其起草的国内贸易行业标准《早餐经营规范》即将于今年5月正式实施。这也是全国范围内首个早餐标准。其中规定,早餐亭、早餐车必须隶属于早餐经营供应单位,这也就意味着以后个体的煎饼摊、馄饨摊将被取缔。 
 
   虽然有关人员强调《早餐经营规范》只是一个行业标准,不具有强制性,但这个规范的导向却是逐步取缔城市个体餐点,这在规范中体现得淋漓尽致。比如在规范中规定,早餐亭、早餐车必须要隶属于早餐经营供应单位;早餐经营供应单位必须是连锁企业,统一加工、配送中心,统一品牌、形象、产品和服务。这些规定,必然意味着私人早餐点早晚被赶出早餐市场。

  但是,中国烹饪协会在起草《早餐经营规范》时,却忽视了“中国国情”。目前谁是早餐经营主体?主要是城市下岗职工、无业者,以及进城民工等社会低收入群体。目前,在我国任何一个城市,在城市各大街小巷摆摊卖早餐的,不是个别,而是一个比较庞大的社会群体,今后假如社会上连那些低收入者都不能卖早餐,且无法进入早餐“单位”,其结果最起码有3个:一是把他们逼上更加贫穷的边缘;二是继续上演小贩和城管的“猫鼠游戏”;三是过度贫穷家庭增多,增加了社会负担,影响了社会和谐稳定。

  个体户摆摊不规范,城管部门可以规范、划片经营;质量不合格,工商部门可以查处;不卫生,卫生部门可以指导、帮助他们整改。这样做,远比生硬地将个体经营户驱赶出市场更受社会欢迎,更能彰显城市人文关怀精神。

  “欧洲有露台文化,亚洲有摊贩文化”,即使在世界最发达的、最现代化的城市,也没有消灭城市街头的摊贩和流浪者。所以我想,今天对于摊贩,城市要宽容;城市之大,要容得下个体早餐的摊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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